襄阳2054套公租房!即将开放申请

未分类 02-21 阅读:72 评论:0

  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市更新专区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与能否取得公租房承租资格条件参与摇号并无关联,请勿抢先申报、扎堆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即可。

  本次配租面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具体条件如下: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参照2023 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 3843 元),单身一人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即 4611.6 元);

  3.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时间应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当月起往前推算,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十五年的申请家庭,视为符合社保缴纳条件(时间截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发布公告当月);

  1.申请人为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是指技校、职高、普高、高职高专、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参照襄阳市 2023 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为6948 元/月);

  1.申请人可携带申请资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材料及其他相关有效材料等,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到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排队办理(襄阳市高新区中原西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可乘坐19路、543路、547路公交车到航天小区站或乘坐38路公交车到汉江路北站下车即到,下同)。一楼24小时自助服务区原则上办理实际居住地为襄城区、高新开发区居民申请公租房手续;二楼住房和城市更新窗口原则上办理实际居住地为樊城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等居民申请公租房手续。咨询电线.申请人也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登记“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政务事项。

  1.集中受理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家庭,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医保、税务、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审,审核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家庭。

  2.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的申请家庭,在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后申请人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至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市更新窗口填写《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意向登记单》《房屋征收情况承诺书》。

  3.不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的家庭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至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市更新窗口进行咨询,若有异议,申请人本人可在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市更新窗口进行申诉。

  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房屋征收结果除外)的家庭名单将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进行公示,申请家庭可以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查看名单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进入摇号库。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公开摇号,摇中家庭名单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进行公示。摇号过程接受公证机关、新闻媒体以及申请人代表监督。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襄房链”,在“公租房专区”查询摇号结果。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反馈房屋征收信息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报市住房和保障部门批复后为最终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入住通知书并组织各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办理入住手续。

  1.公租房申请、分配等相关信息请以“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襄阳住新”微信公众号、“襄房链”等相关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凡以申请公租房为由收取任何费用的单位及个人均属于行为,申请人可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或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进行举报,同时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电话(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本次公租房受理审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办理,任何承诺可代为办理的行为均属于行为。申请人可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或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进行举报,同时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电话(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标签:襄阳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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