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荆州市纪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邹武利安排该所职工曾昭胜用虚假报账的方式,共套取资金31910元,用于该所旅游、违规接待等开支。邹武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曾昭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4月,邹武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旅游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已退赔。
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李亮采取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截留补偿款等方式私设“小金库”68088元,其中46010元用于该村的接待、加油费等违规开支,剩余22078元存入村级账户。2021年7月,李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