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预防和减少超限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21年1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于
二、经动态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超限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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