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一男子自作聪明租一辆车抵押4万后再回来偷车!

未分类 09-03 阅读:105 评论:0

  近日,典当行员工开着抵债的车子上路不慎“被盗”,典当行员工急忙报警,可警方一番查找,却发现“小偷”竟是车主。

  “吗?我开车到亲戚家做客,小轿车被盗了!”近日,咸安公安分局十好桥派出所接到报警。民警赶赴现场了解得知,开车的人小叶(化名)是咸安某典当行的员工,2月16日晚上,他在亲戚家做客,开着别人抵押在典当行的一辆小车出来,结果车子被盗。

  “车子抵押了4万元,如果车主来要车,我岂不是要赔车。”小叶为此十分着急。民警赶紧为小叶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追查被盗车辆走向,发现当晚被盗车辆沿着高速公路驶向武汉。

  随后,民警多次查看道路监控,发现有一辆武汉牌照的车子,从小叶亲戚家开始一直紧随被盗车辆,从咸宁开往武汉。民警围绕着后车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后车是一家租车公司的车子。民警联系上武汉牌照车子主人,没想到对方爽快地承认是他带朋友开走小叶的车子,而他的朋友是车主。

  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小车车主是租车公司员工小陈(化名),车子属于租车公司,在2016年12月14日租给了咸宁崇阳小伙子小龚。今年1月13日,小龚开着这辆车找到了小叶所在的典当行,签下一张4万元欠条,然后将车子抵押给了典当行。2月16日,车子租期早已到了,小龚却迟迟不归还车辆,小陈就和租车公司另一名员工,根据车辆上安装定位系统,找到了该车并开走。

  目前,此案未构成盗窃案件,不予立案。民警提醒,在操作二手车典当业务时,典当行一定要对客户的身份、车辆来源、用途等进行详细的核实。尤其是对于某些所谓为“应急”而无条件愿意承受高额利息的行为,典当行切忌因为一时贪利而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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