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了解!仙桃这些人可申报住房租赁补贴!

未分类 03-23 阅读:35 评论:0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即30945元以下(根据2021年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8681元确定);

  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住房保障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下同)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上复身份证正反、下复户口簿同一张A4纸上)。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中,年满22周岁的男性和年满20周岁的女性,属未婚、丧偶等单身情形的,需本人填写婚姻证明材料,签名按手印;

  (1)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交单位出具的证明及近3个月工资存折明细或银行对账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3)低保对象、特困对象提供低保证、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低保金、特困金领取存折(卡)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

  (1)家庭所有成员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仙桃市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书》(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至市民之家一楼或仙桃市国土路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一)由申请家庭户主向现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

  (二)社区居委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和住房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社区居委会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填写《仙桃市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和受理意见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

  (三)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受理意见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规定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一)住房租赁补贴申报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公示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对申报家庭的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认定。具体为:

  3.由市民政局对申报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进行审核,并5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同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的,取消保障资格,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中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标签:仙桃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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