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鄂州出租车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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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等相关规定,经过成本监审、风险评估、价格听证、公平竞争性审查、合法性审查、价审会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鄂州市城区巡游出租车(以下简称出租车)运价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早上5:00至夜间22:00(含)公里租价:超过2公里至7公里(含)的租价为1.6元/公里,每公里分两段计价, 即每500米(含)为0.8元;

  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5:00(含)公里租价:超过1.5公里至7公里(含)的租价为1.8元/公里,每公里分两段计价,即每500米(含)为0.9元。

  早上5:00至夜间22:00(含),载客7公里以上公里租价为2.4元,每公里分两段计价, 即每500米(含)为1.2元;

  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5:00(含),载客7公里以上公里租价为2.8元,每公里分两段计价,即每500米(含)为1.4元。

  乘客每次用车等候3分钟以内免收等候费,之后每等候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收费,依此类推。

  出租车通过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用,均由司机向乘客代收代付。

  八、今后对我市其他区域拟开通或已开通出租车营运的,当其运营成本达到城区出租车运营成本1.75元/公里及以上时,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将不再为此单独召开听证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执行鄂州市城区出租车运价标准。

  九、出租车管理部门和经营公司,在执行新的运价时要加强行业监管,密切关注行业和网络舆情动态,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问题矛盾,确保运价调整平稳顺利进行。出租车司机应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安全驾驶、文明载客的良好城市窗口形象。

  十、本通知自2022年4月8日起执行。在计价器调整期间,未完成调整的出租车仍执行原运价标准。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和建立运价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批复》(鄂州价﹝2013﹞93号)同时废止。

标签:鄂州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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