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6元还增设夜间服务费!
为规范我市巡游出租汽车收费行为,促进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集体决策等相关程序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步价为6元,起步里程1.5公里(含1.5公里),1.5公里以后每公里租价为1.80元。8公里以后每公里租价增加30%,即8公里以后每公里租价为2.34元。租价计量单位为0.2公里,不足0.2公里按0.2公里计算。
(二)用车等候的,等候时间在3分钟以内(含3分钟)不计费;超过3分钟的,以每次等候3分钟(含3分钟)为一时间段,每段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算)。
(三)23时至次日5时为深夜服务时间,起步价仍执行6元/1.5公里,1.5公里以后每公里租价增加30%,即1.5公里以后每公里租价为2.34元/公里。
二、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要遵守职业道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做到车容整洁、语言文明、礼貌载客,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格实行计价器打表计价收费。对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调整后的运价自2019年1月15日起执行。请你局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大宣传解释力度,督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及时将计价器调整到位。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客运出租车经营价格的通知》(仙价费规〔2012〕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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