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发布通知:房租减免20%!

未分类 08-05 阅读:93 评论:0

  中小微企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有关规定确定。

  减免标准是此次租金减免的时段为承租户2021年度内的租金。此次租金减免的标准,按照月租金的20%进行减免。

  已根据市政府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于今年5月印发《关于鼓励减免2021年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租金的通知》已减免1个半月的,一律按照月租金的20%进行补减免。

  各租赁产权单位要严格落实房租减免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房租减免工作方案,确保减免房租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存在间接承租国有经营性用房情形的,租赁产权单位应确保将减免的房租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同时,根据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本次对租金减免对象执行“免申即享”流程,其他工作程序和时限、工作纪律和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据介绍,荆州租赁产权单位还在落实过程中。工作专班设在市政府国资委,租金减免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电话。

标签:荆州租车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