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出租车司机遭抢劫案九年未赔庭长称罪犯出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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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微纪录(口述/谭怀敏 整理/黄孝明)8月12日,湖北省恩施州的谭怀敏表示,她最近终于接到了当地法院执行局一崔姓庭长的电线年坠崖遇害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回复。崔庭长表示,到目前为止该局领导尚未研究好,对案件是否应该执行,或许可以通过司法救助,不过也会有相应的条件,而对于赔偿方面的执行,是要等相关人员一起出狱之后,有能力赔偿的话才能执行。对于崔庭长的电话回复,谭怀敏表示,原本希望丈夫的赔偿款能执行到位,改善一下困境。可是,当地法院的表态要到几个案犯一起出狱后,有能力的情况下执行。而这样一来,无法计算出具体执行的时间了。从判决书可以看到,案犯一共是四人,其中一人判处死刑、一个判处死缓、还有一个无期和十七年。

  谭怀敏说,根据目前的判决,他们四个或许无法一起出狱了。先回顾下事件的具体情况。从湖北当地媒体长江日报一篇报道可以了解到,2009年10月2日晚,胡振锋等人逃至恩施,拦停出租车司机徐家朝驾驶的富康出租车,将其骗至恩施境内屯渝公路木贡村一偏僻地段后,抢劫司机现金120元和手机一部。2009年10月5日晚,胡振锋、向少荣、朱涛、宋地永先后来到利川城区,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4人租乘的哥胡文武驾驶的出租车,将其骗至恩施屯堡乡后,抢走胡文武现金260元和一部价值360元的手机。当晚,由朱涛将出租车驾驶至屯渝公路大岩阡处,4人将出租车及车内驾驶员胡文武推至悬崖下,导致车毁人亡。事发后,警方将4人抓获归案。

  事件发生后,当地高度重视,最终由州中院裁定,四个人一起赔偿受害者家属近五十万元。不过,对于四个人案犯各自赔偿金额,判决书中并未提及。

  然而,由于一审判决,受害者家属谭怀敏对赔偿金额二十多万和刑期不满,后来中院对刑期进行改判,并且赔偿金额在近五十万元左右。可是,或许由于刑期的变动,法院将部分执行赔偿款退还给了案犯家属。而最终导致事发九年过去了,执行款尚未执行到位。然而,至于退款事宜是谭怀敏口述,对于退款经过并未得到官方证实。

  7月30日,恩施中院执行局一崔姓庭长通过电话和谭怀敏取得联系时表示,对于这个案件,领导还在研究是否执行,即便执行也要等到几个案犯一起出来,有能力的情况下执行。然而,对于这样的表态,目前也无法得到证实。不过,一起案件九年未执行,或许比较罕见。对于这个纪录片故事,将持续关注讲述。(校对/达康 编辑/胡利萍)

标签:恩施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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