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诚通发展集团
仙桃市污水处理公司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即仙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均为独立第三方,且承租人主要业务为污水处理营运及管理以及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及保养。该等设施包括若干污水处理设施及建筑物以及相关的辅助、更换及╱或额外设施及设备
诚通融资租赁及仙桃市污水处理公司经参考该等设施的评估价值约人民币1.2334亿元后,协定人民币1亿元的购买价格。购买价格将以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租赁期的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1.1985亿元,承租人须平均分为20期,于租赁期内每季向诚通融资租赁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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