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2021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申报下周启动 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有变化

未分类 04-21 阅读:33 评论:0

  今年公租房保障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为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工作的通告》,就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申报(含年审)范围、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予以明确。

  今年公租房保障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为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工作的通告》,就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申报(含年审)范围、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予以明确。

  今年公租房保障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为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工作的通告》,就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申报(含年审)范围、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予以明确。

  同时,住房保障部门提醒申请人,若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一经查实,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及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

  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及成员均为七十周岁以上的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只能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

  如果选择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

  2021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选房后又放弃的,本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程序为:申请人经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公租房网上申请”栏目进入“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平台下载,实名注册、认证后,按申请类别(保障方式: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家庭类别:低保、低收入、其他类家庭、双创人才;所在社区、街道)提交相关资料影印件(如提交的影印件不清晰、不完整等无法确认真实性的,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申请完成后,相关部门将在网上进行审核,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7天的公示,申请人可通过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查看进度。

  对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保障家庭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如有放弃,依顺序号递补。选房后根据实物配租通知书,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配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每批次分配前,在市住建网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房源座落、样板房实景图片及房源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可到房源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陈兴国 杜华强)

标签:荆门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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