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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月信息汇总

  8月,接听来电55369次,受理29862件,在线件。按诉求分类,咨询类18006件、求助类10433件、投诉类898件排名前三,咨询类环比下降24.80%,投诉类环比上升29.20%。按行业分类,排名前五的行业为人力资源保障类9283件、城市综合类8561件、社会事业类4134件、城乡建设类2106件、经济综合类1616件,社会事业类环比上升14.38%。

  8月19日,枣阳的一位市民致电,表扬12345热线帮了大忙:“赔偿费用到位了,渗水问题也解决了,谢谢!”

  该市民曾在7月9日打电话求助,称有家风力发电公司在自家农田旁边挖了一个大坑,因坑渗水,把自家一亩二分地的小麦淹死了,故找街道办和该公司要求协调和赔偿,可两方都不愿意负责任,互相推脱,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解决问题。

  8月3日,襄城区一位市民致电感谢:“我的13800元钱要回来了,谢谢12345热线,也谢谢帮忙协调的市工商局工作人员。”

  该市民于7月26日求助,称几个月前在襄城区某健康管理公司预交了13800元钱,还没享受到服务,店家突然关门了,没退钱,电话也打不通,希望有关部门找到该公司负责人解决问题。

  8月,多名市民致电反映樊城区前进路创富鑫城小区内有家健身俱乐部在三楼建游泳池,由于四楼以上是住宅,居民都很担心游泳池建成后给房屋安全带来隐患,希望监管部门干预。

  8月7日,市文体新广局回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2015年7月1日,我局已将行政审批事项整体移交给市行政审批局,襄阳市城区开办游泳场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建议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随后,市行政审批局回复:经查,该健身俱乐部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此游泳池能否建立,在未向我局提出申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之前,应由市场监管部门——市文体新广局实施监管。

  8月8日,市文体新广局回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转由樊城区文体旅游局办理。

  8月20日,樊城区文体旅游局回复:8月9日,已派人实地查看,该健身俱乐部还处于装修阶段,未开始营业。我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其负责人熊某办理许可证后游泳池才能经营;8月14日,又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未取得许可前不得营业,若擅自营业,将受到处罚。

  8月4日,市民致电反映:襄阳东站停车场的出口有4个,但只开放了1个,本来停车场30分钟之内不收费,由于排队出场的车辆多,延长了停车时间,造成多交停车费,建议4个出口全部开放。8月10日,襄州区交通局回复:针对停车场出门拥堵的问题,现已将停车场的出入口改为双进双出。

  8月28日,另一位市民反映:襄阳东站停车场只有2个出口,由于地面没有引导线,导致很多车插队,管理人员站着不管事,希望有关部门管理好该停车场。襄州区交通局回复:已责令车站加强管理,车辆出入高峰时段加派人手引导车辆有序出入。

  8月6日,一市民反映:长虹路和春园路交叉口西侧交通监控信号灯杆下加装的水泥墩过宽,占用直行车道,车辆行驶易出现擦挂或为避让水泥墩与中间车道的车辆发生刮蹭,建议相关部门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8月25日,一位市民致电12345热线投诉:今天下午我拨打谷城县政府电线咨询谷城县经济开发区联系电话是多少,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直接让我拨打114查询;因我此前打过114,并未查询到,再次询问该工作人员,但他直接挂断电话,不愿为老百姓帮一点小忙。

  谷城县四次回复均称:谷城县12345设在行政审批局,政府部门不在管辖范围内。经过回访,该市民表示非常不满意,认为部门作风差。

  8月,多名市民反映樊城区天元四季城门口、襄城鼓楼广场里、高新区富康大市场门口有电三轮非法载客,希望相关部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但市公安局都回复:非法营运属于客运部门管理,请转办。

  市交通局回复:交通部门对电三轮没有处罚权限,日后会全力配合部门加大对电动三轮车的监管力度。

  8月7日,市民投诉称:今天早上乘坐鄂FX9958出租车后,手机不小心掉在了车上,打电线元才能拿回手机且要另出50元车费,其为及时拿回手机给了司机300元钱,但该司机的做法明显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进行监管。市交通局回复:这是出租车司机和市民的私下行为,市民若不满意,可以报警处理。经过回访,该市民表示不满意:交通部门有监管责任,凭什么不管此事,必须差评。

  8月12日,市民投诉:今晚从刘集机场搭乘鄂FX9987出租车前往襄阳东站,刚起步司机要求不打表一口价50元,被拒绝后,司机绕路并且行驶速度非常慢;在我用手机百度查看地图之后,司机才开始正常行驶,希望相关部门对该司机加强监管。市交通局回复:已责令相关公司对该司机提出警告批评。

  8月29日,市民投诉:昨天下午在襄阳东站坐鄂FX2678出租车到市汽车客运站,未经同意,司机又让其他乘客拼车,行驶中还跟家人用手机视频;我制止他后,他对我进行言语侮辱,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管管该司机,端正其服务态度。市交通局回复:已责令相关公司对该司机提出警告批评。

  8月29日,市民致电反映:上午从刘集机场乘坐鸿运公司鄂FX3506出租车到樊城区春园路,上车之后司机态度非常差,车容不好也不打表,中途还拼客;而且行驶中司机不系安全带、超速,下车时给的也有问题。市交通局回复:乘客投诉司机不系安全带、超速等,属于部门管理;反映印章不清晰,属于地税车管部门管理;反映当事司机服务态度不好、车容不整,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司机整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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