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毛国彬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仙桃市委批准,仙桃市纪委监委对仙桃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毛国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毛国彬违反纪律,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违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为相关案件说情、打招呼;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毛国彬严重违的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安机关人民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经仙桃市纪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仙桃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国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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