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人请注意:城区出租车春节期间价格有变!

未分类 11-08 阅读:237 评论:0

  (荆价发〔2019〕1号)文件,根据该文件规定,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从2019年3月1日零时起正式执行新的运营价格标准。该文件同时规定,春节7天假期期间,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在实行打表计程收费的基础上,根据计价器显示的价格,每单加收5元

  每年春节期间,受供求关系影响,全国范围内同属于交通运输领域的民航、铁路(高铁除外)、道路旅客运输,在每年春节期间都启动了运价浮动机制,价格也较日常有所提高。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应按照月日均工资的300%支付劳动报酬,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春节假期继续经营服务,既是为了满足出行市民的需要,也是行业要求。在春节这一万家团聚的特殊假期,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每趟次加收5元,不仅有政策依据,同时也合法合情合理,还可以鼓励出租汽车驾驶员春节假期坚守岗位,提升出租汽车出车运行率。

  通过运价浮动政策机制,可以规避春节假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上车“一口价”、“看天要价”等乱涨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减少驾驶员与乘客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同时交通运输部门强调,春节期间运管和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再宣传再教育,加强市场监管,对“拒载”、“绕道”、 “议价”、“乱收费”或经营服务质量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从业资格证,列入“黑名单”,清除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队伍。同时也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敢于向违法违规经营服务行为说不,积极举报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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